老人留下代書 兩人見證合法有效

發佈: u91代書綜合網 2011/2/15 下午 03:52:30 | 分類:代書 | 點擊:

 兩年前,90多歲高齡的楊老先生,在老伴過世15年後也辭世,兩位老人終身未育,僅收養了兩個養女,兩個養女又有6個子女。楊老先生生前留有一份代書遺囑,将自己的一處房産平均遺贈給6個孫輩的其中兩人。

  明明有6個孫輩,遺産卻隻給了兩人,其他人對遺囑的真實性提出異議。有孫輩稱,外公在2004年左右就因年紀大精神狀況不好,而且這份遺囑也沒有進行公證。其中兩人還認爲,自己對外公生前盡了贍養義務,外公的後事也是大家一起操辦,故要求按照法定繼承處理該案。

  法院查明,居委會的證明隻表示從2004年起,楊老先生給居委會的印象是有老年癡呆症的症狀,而不能肯定已經患有老年癡呆症。開庭期間,代書人和遺囑見證人也出庭作證,以對抗居委會的證明效力,且兩證人證明代書遺囑是楊老先生的真實意思表示,當時精神狀态是正常的。

  最終,根據多種因素,法院判決确認代書遺囑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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