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遺書出紕漏律師所輸官司
日前,記者從北京市海澱法院獲悉,一起消費者訴律師事務所财産損害賠償糾紛案的依法審結,在業内引起了不小的波瀾。法院依法判決北京市新達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新達律所)賠償因其所做見證的代書遺囑被法院認定無效而給消費者李女士造成的經濟損失共計19萬餘元。法官認爲,律師在爲當事人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和收取相關報酬的同時,負有與此相對應的高度注意義務。律師如果違反高度注意義務,就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由于新達律所在爲王先生提供法律服務時沒有盡到高度注意義務,其出具的律師見證書因存在瑕疵而未被法院認定,故對于李女士支付給其他繼承人的房屋折價款及其承擔的案件受理費、評估費等,作爲李女士受到的損失,由新達律所給予全額賠償。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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